非社区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由85%调整为90%;
最高补助限额,Ⅰ类病种由3500元调整为4000元;
Ⅱ类病种由5500元调整为6000元;
Ⅲ类病种补助限额不变。
住院待遇: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支付1.2%;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支付0.8%;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支付0.6%。
居民医保
一、“其他居民”参保财政补助标准是多少?
年满16周岁以上,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且无固定职业、无稳定收入、无社会保险的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享受财政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下列人员仍按原办法执行。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重点优抚对象;
2、户籍关系迁入本市不满10年。
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参保财政补助标准是多少?
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参保实施财政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