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或工种变更
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职业或工种变更时,应书面通知本公司。
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或工种不属于本险种承保范围内的,本公司对职业变更后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或工种属于本险种的承保范围,且自职业或工种变更日算起,剩余有效期内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加缴保险费,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职业变更日后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或工种属于本险种的承保范围,且自职业或工种变更日算起,剩余有效期内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
6.4
合同内容变更投保人和本公司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变更本合同的,由本公司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6.5
地址变更
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的住址或通讯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本公司。
如果未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的最后住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并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6.6
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按周岁计算,其中投保年龄以本合同生效日时的周岁为准。在投保本保险时,投保人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
如果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条款第6.2条“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规定。
6.7
争议处理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6.8
适用范围本保险的保险责任仅适用于中国大陆(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名词释义
1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基础计算。
2意外伤害因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而使身体受到伤害。
3医院指依法设立的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4普通病房符合投保所在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规定的普通病房、血液病房、监护病房、抢救病房。
5住院指被保险人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正式办理入住院手续进行治疗的行为,不包括入住门急诊观察室、家庭病床及不合理住院。
6急救车费指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由医院或专业的急救机构用急救车将被保险人从事故发生地点转送到医院或在医院之间进行转送的费用,包括急救车费以及在急救车上发生的用于抢救的医疗费用。
7床位费用指被保险人在医院治疗期间使用的医院床位的费用。不包括陪人床、家庭病床等。
8药品费用包括中成药、中草药和西药的费用。
9护理费用指被保险人在医院治疗期间根据医嘱所示的护理等级确定的费用。
10诊疗费用指被保险人在医院治疗期间发生的经治医生或会诊医生的劳务费用。
11治疗费用指被保险人以治疗疾病为目的而发生的治疗费、材料费、输血费、输氧费。
12检查化验费用指被保险人以诊断疾病为目的,采取必要的医学手段进行检查及化验而发生的费用。包括检查费、化验费、放射费和B超费。
13手术被保险人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在手术室施行的外科手术,不包括诊断性手术(活检、穿刺、造影等)、介入治疗、放射性治疗和康复性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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