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付出原则:
参保年夜门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符合政策法则的入院(包括不测迫害)费用,设定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年度累计最高付出限额。
②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别离为社区卫生办事机构200元,一级病院300元,二级病院400元,三级病院500元。
③统筹基金付出比例标准:
起付标准以上符合政策法则的入院医疗费用,视所住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差别,根据以下比例付出:
社区卫生办事机构:
统筹基金付出80%、个别负担20%;
一级病院:
统筹基金付出70%、个别负担30%;
二级病院:
统筹基金付出60%、个别负担40%;
三级病院:
统筹基金付出50%、个别负担50%。
④统筹基金累计最高付出限额标准:
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最高付出限额(包括门诊不测迫害、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别病种、入院治疗等的医疗费用)为7万元,此中患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的年夜门生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最高付出限额为10万元。
7、市外就医
(1)范畴:
因假期、练习、休学等在异地突发疾病的,年夜略经本市三级以上病院赞成转诊到异地就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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