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引产同时结扎输卵管:自手术之时起至手术后满四十日止。
第六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本保险按份计算,经双方约定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
二、每份保险的保险费按手术种类的不同,分为: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为人民币10元;
(二)、取宫内节育器为人民币10元;
(三)、输精管结扎为人民币15元;
(四)、单纯输卵管结扎为人民币15元;
(五)、人工流产为人民币10元;
(六)、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为人民币15元;
(七)、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为人民币20元;
(八)、引产为人民币20元;
(九)、引产同时结扎输卵管为人民币25元。
投保人于合同成立时,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本公司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
第七条如实告知
本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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