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全市统筹有望10月实现。昨天,市人社局下发“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参保人员住院报销封顶线,全市统一。其中,一档每人每年7万元,二档每人每年11万元。
10月起,全市所有区县将正式启用城乡居民医保新系统的支付端,进行就医登记和结算。
所有标准全市统一
市人社局相关人士说,没有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全市统筹前,每个区县就是一个统筹区。各统筹区的经济实力不同,医疗服务的资源和水平差异大,每个地方的参保政策和经办管理模式也各不相同。它带来的问题是,同样看一种病,各区县之间的报销水平是不一样的。同时,病人如果要跨区报销,结算起来也很不方便。还有一个问题,如果统筹层次低了,医保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也会变得很弱。
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出台后,所有区县居民医保纳入市级统筹,参保范围、参保方式、参保时间、缴费方式、待遇享受时间、住院支付标准等都执行全市统一标准。
比如,对于普通门诊,实行定额报销使用和管理,定额标准每年按照我市一档个人缴纳的居民医疗保险费确定。并且,普通门诊在定额报销额度内,使用不设封顶线和报销比例。而对于住院费用,自付的起付标准分别为:一级医疗机构100元/次,二级300元/次,三级800元/次。封顶线的标准为:一档7万元/人、年,二档11万元/人、年。而报销比例分别为,一档: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二档:在一档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未成年人在同档参保成年人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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