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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乡居民医保统筹有望10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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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0月起,全市所有区县将正式启用城乡居民医保新系统的支付端,进行就医登记和结算。
  定额报销资金为居民医保基金的组成部分,不属于个人所有,实行单独核算,管理到人。

  定额报销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本人、亲属或指定人门诊就医购药或住院自付费用,当年未使用(或余额)可跨年度结转使用。对未连续参保缴费的居民,从未连续缴费的当年起,将其定额报销未使用的资金调整为统筹基金,不再结转使用;重新参保后,再按以上规定办理。

  普通门诊在定额报销额度内使用不设封顶线和报销比例。

  住院支付标准

  自付起付线分别为

  100元、300元、800元

  起付线:参保人员住院需自付起付线的金额,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100元/次,二级300元/次,三级800元/次。

  封顶线:参保人员住院报销设立封顶线金额,标准为:一档7万元/人、年,二档11万元/人、年。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费和住院费合并计算封顶线。

  报销比例: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报销:一档: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二档:在一档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未成年人在同档参保成年人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来源:重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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