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
户籍在本市的城乡居民集中参保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20日。
在渝高校大学生参保时间为每年暑期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
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
超过以上缴费时间且参保人员自愿缴费的,最迟不得晚于次年9月30日前完清当年全额费用(包括财政补助和个人应缴费用)。
参保方式
新生儿可独立参保
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档次参保,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区县政府指定的单位负责组织。各区县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的参保工作,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支持,由当地学校统一组织参保。
在渝高校大学生参保由学校为单位负责组织。
新生儿可独立参保。对错过参保缴费时间的,在其出生90日内,可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独立参保并完清全额费用(包括财政补助和个人应缴费用)。对不独立参保且其母亲当年已参保缴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随母亲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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