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指的那些大病,我们早就解决了,甚至远远超过了。”深圳市社保部门负责人说。
事实上,大病医保政策在深圳已低调推行多年,深圳市政策比国家政策更“给力”。有社保研究者表示,深圳大病医保的报销额度、保障范围堪称全国最高。
详细梳理政策亦不难发现:不同形式的医保之间待遇相差甚大,农民工在大病门诊方面需要更多关注;大病患者的开销之巨,亦需要政府、社会及个人多辟渠道,提供多元救助。
现状
目前,深圳的大病医保政策依据为2008年4月发布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管理办法》以及2011年2月1日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医保办法修订内容。深圳的大病医保途径主要包括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基金、住院报销和个人账户报销等。
基本医保分三个档次
与国家医保分类标准不同,深圳的基本医疗保险按照缴费和待遇分为三个档次,由高到低分别为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享受上述所有途径的大病医保;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除没有个人账户外,其他均可享受;农民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只能享受大病统筹基金和住院报销。
据介绍,99.87%的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记账,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保基金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无需个人垫钱。由深圳转诊到广州的10家定点医院的患者也是如此。只有0.13%的参保人采取自行垫付、回深报销的方式享受大病医保,他们多为到外地出差的急诊或常住内地其他城市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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