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正逐渐由各地政府部门转交给商业机构管理。”事关民生,接受采访的保险业内人士无一例外以话题过于敏感为由,要求隐去姓名。
这些保险业内人士口中的“补充医疗保险”,俗称“大额补充保险”。医改后,参保人的基本医疗保险保障额不超过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这被定为每人每年医疗费用的“封顶线”。为了不降低一些特定行业职工现有的医疗消费水平,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作为过渡措施,允许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这么庞大的业务谁都想要,但风险太高了,商业机构也在探索阶段,从探索的情况来看,赔付率过高。目前市场急需建立定期重新厘定费率的机制。”业内人士出语谨慎。
补充医保领地的新进者
由于各地政策不同,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形式和称呼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统一的,之前各地的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由各地自行管理。根据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劳动部、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意见》:“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属地原则”,“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原则上以地级市为统筹单位”。
种种迹象显示,保险业“国十条”颁布后,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加快了向商业保险机构转移的脚步。
几位保险公司的健康险部门经理都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国十条”颁布前后,保险公司在参与城镇医疗体制改革、发挥社会管理职能方面进展较快,各地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正在加速由各地社保局转交商业机构管理。近日,云南省玉溪市的2000万元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向商业保险公司展开招投标,包括三家产险公司、两家寿险公司在内的5家保险机构,参与了该笔资金的竞标“角逐”。
稍早前,大地财险深圳分公司已与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签约,承保该县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知情人士透露,青岛市8000万元的补充医疗保险,也已被人保健康青岛分公司“拿下”。而厦门市补充医疗保险交给太平洋寿险分公司运作后,福建的补充医疗保险正在逐级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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