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情?原来,其中有不少奥妙之处。代理人在宣传产品的时候,用的是不同的投资年限和基数来比较保险和银行储蓄的收益,不知不觉中让消费者的思路跟着他“弯来弯去”了。
在这款储蓄型的保险产品的详细条款中,对保险公司给付生存保险金的方式有着详细的说明:“被保险人生存至每三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规定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9%”。举个例子来说,假如顾先生在2005年9月1日购买了一份基本保险金额为1万元的产品,他采用趸交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保费2万元,在三年后的第一个保险生效日,也就是2008年9月1日,在顾先生没有出现意外生故的情况下,他将获得10000×9%=900元的生存保险金;如果他在第二年,也就是2006年9月1日,继续以同样的方式,支付2万元购买同样保险金额的保险一份,那么在2009年9月1日,他才会获得900元的生存保险金;依次类推。因此,保险产品广告中所宣称的三年将获取投资回报2700元,其实是把三个投资回报期,也就是5年内的投资回报“浓缩”到了3年里面,从而提高了投资回报率,误导投保人。
再者,有人可能会提出这样的假设,保险公司每隔3年支付生存保险金900元,不就可以简单理解为每年支付300元的投资回报吗?如果我连续三年购买3份基本保障金额为1万元的保险,那么在第三年的时候,投资人的预期回报就相当于900+300×2+300=1800元,加上一些分红,应该还是可以超过银行的固定存款吧?
看上去简单的计算并没有错,但这里面还是有个前提条件,就是你这张保险单至少要保存5年,而非3年,才能取得上述利益。因为,保险产品的流动性有别于其它的投资产品,如果发生特殊情况而中途退保,保险人不仅不能够按照实际投资年限来获得收益,甚至会要付出一笔昂贵的退保费用。所以说,不到自己口袋的钱并不能简单记入自己的收益,每三年回报900元并不等于一年回报300元。
其实,在这款产品的广告单上,还有一招“障眼术”经常引起投资人的误解。保险宣传单往往喜欢用最高的预期收益作为噱头,吸引投资人的眼球。例如在上述的广告单中所列明的浮动收益,是这家保险公司每年可能会支付给投资人的最高红利情况,获利之丰,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产品的吸引力。而实际的保险条款中,却对红利的支付做出了“保险”的承诺――本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状况来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也就是说,浮动收益将视具体的经营情况而定,在很大的程度上,投资人并不能够获得宣传单上的最高收益。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