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若享有持续奖金,则保单账户价值按照享有的持续奖金金额等额增加;
四、每个保险单年度期满后的首个结算日和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保单账户价值低于保证保单账户价值的,保单账户价值调升至保证保单账户价值;
五、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的,保单账户价值按照部分领取金额在部分领取日等额减少;
六、每月收取保单管理费后,保单账户价值按照收取的保单管理费金额在收取日等额减少。若保单账户价值不足以支付应交的保单管理费,则本合同终止。
七、若有以上两项或两项以上需同时计算,则计算顺序为:结算保单账户利息、扣除保单管理费、减去部分领取金额、加入享有的持续奖金金额、调整保单账户价值至保证保单账户价值。
4.您的义务
4.1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保险费须一次性交清。
4.2如实告知
在订立本合同时,我们会向您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我们会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我们不得解除本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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