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申请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时,须向我们提供如下资料:
一、保险合同;
二、部分领取申请书;
三、您的身份证明。
我们将于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您给付部分领取的保单账户价值金额。
5.4合同内容的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经我们的同意,您可以书面申请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内容的,由我们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5.5解除合同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您可以书面申请解除本合同,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一、保险合同;
二、解除合同申请书;
三、您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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