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的,由投保人填写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保险合同;
二、最近一期保险费发票;
三、投保人身份证明。
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的当日24时起,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将按月比例退还投保人本附加合同的未期满保险费。
保险人是否符合续保条件。若本公司同意续保,投保人应于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向本公司缴纳续保保险费,则本附加合同开始下一个保证续保期间。若本公司不同意续保,则在保险期间届满日前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投保人,保险期间届满,本附加合同终止。
2、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单病种住院每次限额可选1000---240000,有社保报销90%,没社保报销80%,相关门急疹费用100元以内全报。
3、5年内无住院索赔保额增加5%,保费不变。
4、5年之内保证续保。
适合年龄:7天--60岁,续保至64岁
缴费方式:年缴
保险期限: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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