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审批后待遇支付时限一年的病种:
1.恶性肿瘤患者的放疗、化疗;
2.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
3.支气管哮喘(年有住院记录者);
四、申报和确认
(一)凡符合规定病种的参保人员,需办理长期门诊治疗的,须到兰州市医疗保险局领取填报《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本人近三个月内有关病情证明材料(病历、诊断证明、诊断依据等)。于每月15日前申报,患多种疾病的,应按所患主要病种填报,并说明其它疾病情况。
(二)兰州市医疗保险局根据申报病种及相关材料组织参保人员进行长期门诊的体检工作,体检结果由专家组按照特殊疾病门诊医疗临床指证及诊治范围进行严格审批,必要时通知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查鉴定。参保人员在出院十五日内申办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的,如果住院病历中能够有效、真实地提供申办病种所需的相关病情证明材料,可直接由专家组进行审批,不再进行相关体验审批。符合条件的,将审批信息录入个人的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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