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强化基础,注重服务水平。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以规范、高效、便捷为目标,以项目带动为保证,全面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
四、“十二五”时期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制度、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科学规范的人事人才管理制度、职工工资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机制、延伸到乡村(街道、社区)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覆盖所有管理网络和业务领域的信息化系统,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50万人,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400万人,职业技能培训400万人,高校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到85%,公益性岗位规模达到15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65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260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5%,工伤保险参保37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450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500万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均递增12%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7%。
(二)主要任务。
1.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制度。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就业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就业持续增长和就业结构优化,实现就业导向由灵活型、数量型就业向稳定型、素质型转变,就业工作重点由扶持就业向鼓励创业转变。建立城乡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完善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体系、组织体系、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力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有效解决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十二五”期末,城乡就业结构达到4.9∶5.1,三次产业就业结构达到38∶23.5∶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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