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养老保险亟需推广的现实背景
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农村老龄人口比重不断加大,养老需求增加。2008年海南省农村人口比重占全省总人口的61.3%,老龄人口比重早在2004年就达到了7.52%,2008年增至8.96%,而我省的人均GDP不到2500美元,相对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超前进入老龄化社会。
同时,农村老年人绝对数量、老龄化程度、贫困发生率明显高于城市。为应对老龄化的挑战,亟需未雨绸缪,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体系。
然而,家庭养老渐渐显得势单力薄,家庭养老功能严重弱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快速推进,海南省农村社会结构也进入了快速转型期。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造成家庭空巢化的现象较为普遍。目前,我省农民虽然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但其家庭养老功能明显弱化。
主要表现为:
第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传统小农经济的萎缩、分化和瓦解,动摇了家庭养老的思想、道德和经济基础。
第二,家庭规模的小型化和居住方式的变革,减少了家庭对老人的照料。
第三,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降低了家庭的凝聚力,削弱了家庭成员互助功能。
第四,农民收入提高缓慢,农村家庭养老难以满足农民的养老需求,使农民的养老问题可能面临既缺乏经济支撑,又缺乏家庭保障的“双重困难”。
第五,随着城市化发展,农村人均耕种土地面积减少,土地保障保障养老的功能不断弱化。家庭保障功能的持续弱化要求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化解农民养老的群体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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