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组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规范操作方式、某些不适当的宣传以及社会保险基金违规运作乃至被骗等现象,不能说与此无关。事实上,这支队伍中有不少人员社会保险业务素质较低,未经系统学习和正规训练即开始从事业务活动。他们对社会保险原理不很了解,对社会保险的常识也知之甚少,法律、金融、投资方面的知识则更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有效推进我省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对策建议
国家和各级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农村养老保障做出整体规划,对保障的项目、标准、对象、实施、监督管理及资金来源等做出制度安排。二是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从事农村养老保障工作,还要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农村养老保障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三是确保对农村养老保障的财政投入。同时,必须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
在建立养老保险体系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对青壮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加强他们尊重老人、赡养老人的美德教育,对无故不尽赡养义务或遗弃虐待老人的事件要依法处理,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宣传、解释力度,增强农民对参加养老保险必要性的认识
各级政府应结合农村家庭养老面临的实际情况,抓住农民养老心态,做好示范、总结工作,使农民真正清楚参加养老保险是为了自己的将来。从根本上讲,农民如果不知道养老保险对自己有利,决不会由衷地参与和拥护。要充分考虑农民养老的文化背景、敬老养老心态等等,当前要特别注意向农民说清楚社会养老保险与缴纳各种集资费用的性质完全不同,要特别注意向农民说清楚社会养老保险的收益性、可靠性和规范性,让农民像了解银行储蓄存款利率那样明白缴纳养老保险金的预期收益,要特别注意向农民说清楚社会养老保险是对家庭养老的有益补充。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