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修改,有的是基于国家养老保险法规政策的修改而进行的,例如《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的修改,例如补缴养老保险、放宽待遇享受条件、不允许退保而进行的修改,有的是深圳的独创,例如清偿顺序问题、推迟退休问题。
刘丽华:我记得当时的沙龙上,有位市工会同事说,给800万人买了工伤保险,给500万人买了养老保险,新条例出台以后,是否更多的人能够受到保障呢?张先生,您怎么看待呢?
张友泉:这个参保人数在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上一直存在绝对差,因为工伤保险的执法力度远比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大得多,客观环境使工伤保险更受人们的重视,当然从全社会角度来看,养老保险有更高层次的意义。
社会保险应像交强险一样重视
刘丽华:有网友说1954年,2500元在北京就可以买个四合院,我们现在交的养老钱可能三四十年后连买杯水喝都困难。还有一些网友说,现在年轻人不在乎养老保险,像一些企业的员工,个人缴费不高,因为收入太低不愿意参加什么养老保险,不如把钱发了实惠。
张友泉:2008年之前,保险关系不能转接,那时退保潮,一浪超过一浪,到年底的时候,有关办事机关门口就排起长队,但现在保险关系已经可以全国转接。只要是进入职场,只要是进入劳动领域,我们都应该终身保障自己。放弃这个权利和不享受这个利益做法确实应该改变。
刘丽华:吴玉华先生作为最早的工程兵,到深圳这么多年,您觉得这个《条例》出台以后是否能够更好保障市民?
吴玉华:实际上我个人体会是,社会保险就像汽车交强险一样,工伤保险就像我们买汽车险的其他险一样是辅助性,两者都买当然好,作为一般打工人员来说,社会保险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第二,我们的社保《条例》要颁布新的,现在是征求意见稿。我看了几遍这个条例,觉得原则性的话比较多,细则条文相对比较少。如果按照这个条例,我根本没有办法知道我退休后可能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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