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脉问诊
信息披露与监管
从一张参保详单开始
刘丽华:谈到细则化规定,各位有何高招?
刘霞:深圳是否可以在养老保险方面做一些大的创新?是否能有些前瞻性的眼光?这有待于国家政策给深圳有大胆探索的机会。
翟玉娟:我觉得重在社会监督。这次条例的修改,政府作为社会保险基金外部监督,不再作为组织委员会的成员,是一个进步。此外,不用什么事都要到市政府备案审批,这也是一个进步。
但要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职权做更加详细的规定。另外能不能有比较健全的制度,包括社保局信息公开制度?我昨天上社保局的网站,根据国家的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信息公开条例,社保基金应该主动公开,但是我没有找到任何一个我们专项基金的收支情况。我不知道收了多少钱,不知道钱又是怎么花的。
刘丽华:信息披露应该有更清晰的规定。
刘霞:第36条讲到,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该建立健全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制度,规定得就不够具体。刚刚翟教授所讲的保险基金运转情况、运转结果,这是要披露的。
第38条,职工可以投诉举报,但投诉举报的前提是,我要知道企业单位给我缴了多少。问题是我现在根本不知道,这应该也是信息披露制度当中应强制性规定的内容。这些不规定,我觉得监督就会沦为空谈。我也看到社保局新闻发言人讲,今年10月份我们有望收到参保信息,这是他的一句话,如果制度化就好了。
翟玉娟:早几年就应该把我们缴费的信息寄给我们,但是一直都没有寄。我们现在只有一个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社会保险包括很多险种,每个险种会涉及到非常复杂的问题,我建议成立专门养老保险监督委员会,这个监督委员会主要是对广大市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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