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正式实施,生育产假假期从原来的90天延长至14周(98天)。
近几年,正好是生育的高峰期,消息一出就吸引了众多准妈妈的眼球。除了假期之外,很多准妈妈还很关注生育金的金额,有的过来人说总共拿了四五万元,而有的则只领到1万多元,据市计生委统计:2011年常住人口出生为18万人,其中户籍人口出生10.15万人,外来常住人口出生7.85万人。今年常住人口出生预计仍在18万人左右。
本期人才周刊将帮18万位准妈妈认真算一算,生孩子究竟能拿到多少生育金,尤其是一些外来人口和目前正处于失业的准妈妈。本文中的计算仍以原来的3个月来基准,不过每个准妈妈从这些计算中,还是能依据政策大体推断出自己的生育津贴。但一番推算之后却是几家欢喜几家忧,有的人“赚了”,有的人却“亏了”。
生育生活津贴计发基数:
从去年7月1日起改为所在单位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据悉,从去年7月1日起,本市对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渠道、生活津贴计发基数等作出相应调整。从业生育妇女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调整为由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按照调整后的政策规定,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从原来的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根据上海现行相关政策规定,从业妇女生产或流产当月缴费满一年的,生育生活津贴的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社保中心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但低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目前是2892元)的,社保中心将按最低标准计发。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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