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时,政府对破产企业的领导实行了再就业安置,却对普通下岗职工向社会一推了事。其时下岗职工的年龄在20—59岁不等,于是再就业出现了三种情况:一是30岁以下的年轻人,正逢年富力强、精力充沛的阶段,相对容易再就业;二是男50岁、女40岁以上的大龄下岗职工在下岗伊始便办理了病退、等退手续,得意安享晚年;三是30—50之间这个年龄段的下岗职工,因为长期在企业工作,技能单一,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几乎成为再就业的特困群体。
一、目前困扰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主要有以下问题:
1、年龄障碍: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条件上进行了年龄限制,先天性否决了大龄下岗职工的求职愿望,即使没有年龄限制大龄下岗职工和年轻人相竞争也是处以劣势地位。
2、文凭要求:下岗职工的文凭普遍较低,大部分是初高中毕业就参加了工作,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知青返城,文化水平有限,可是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往往是大专、本科甚至更高,让下岗职工望而却步。
3、专业技术限制:大多数下岗职工从参加工作到下岗均服务于同一单位,专业单一、技术面较窄,很难适应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要求。
4、就业信息不畅:因为下岗后的生活压力,大多数的下岗职工对于在就业信息的了解只能是通过电视、报纸的广告,而其时效性和真实性很难把握。
5、创业资金不足:国家虽然对下岗职工自主创业制定过优惠政策,但各地在实际操作中很难落实,况且手续繁杂、关口众多,很难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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