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情况。2009年,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2546人,比2005年增加325人,其中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5504个,安置就业困难对象5491人;消除零就业家庭73户,零就业家庭基本保持动态为零;为7251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1247.5万元。目前,我市对就业困难对象的援助范围包括了“4050”人员、长期失业人员、夫妻双下岗人员的一方、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等九类人员,就业扶持政策有公益性岗位开发、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助等。但由于就业困难群体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偏低、专业技能较差等原因,其就业渠道较少,主要是依靠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每个岗位财政每年需投入8000元以上),实现就业依然比较困难。
(五)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2009年,全市农村劳动力总数为162.1万人,其中富余劳动力90余万人,已转移就业59万人,比2008年增加5.4万人。2006年,我市在全国率先设立了“农民工节”,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农民工,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目前,全市仍有30多万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但由于针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时间较短,培训内容通常为烹饪、电脑基础知识等一些简单的技能培训,农民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中原城市群就业情况主要统计数据一览表
二、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但群众满意率依然较低
2009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82元,连续6年在全省排第六位(中原城市群第五位),比2005年增加5852元,增长69.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590元,连续6年在全省排第三位(中原城市群第3位),比2005年增加2759元,增长72%。2008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1599元(2009年数据尚未公布),居全省第六位,比2005年增长74%。总体上看,我市居民收入水平在全省处于前列,但据问卷调查显示,我市劳动者对当前自己获得的工资水平表示满意的仅占10%,基本满意的占46%,不满意的占44%。不满意的主要原因是与对单位(企业)所作的贡献相比,工资收入较低。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