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机制,提升服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了县级经办机构队伍,镇级充分整合人力,组织了5人以上的经办队伍,村级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聘用了1-2名协办员,初步形成了县级负责组织实施管理,镇级负责宣传、审核与经办,村级负责登记、待遇申领、公示的三级服务网络,基本实现了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同时,抓实新农保金融服务环节,在选择银行服务上以方便群众,便于管理为前提,选择了网点较多的邮储银行和农业银行承担发放和收缴工作。其中,邮储银行网点代发相对较好;农业银行网点ATM机建设完备,服务能力好。
确保投入,强化管理。实施办法出台后,财政部门按照参保情况及基础养老金的发放情况,将"新农保"财政投入作为公共财政的重点支出范围,将"新农保"配套资金及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以奖代补方式为镇、村提供经费。"新农保"基金全部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核算,按规定实现保值增值,防止挤占挪用,确保基金专款专用。
强化考核,扎实推进。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新农保实施办法的意见》,明确了对新农保工件的考核。将参保交费人数分解落实到各镇(区),年底兑现奖惩;村支部书记作为新农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完不成任务的取消评星资格,稽核工作出错的追究经济、行政、刑事责任;农保经办机构实行工作职责和镇(区)工作包干双考核,年底按工作完成情况和所包挂镇(区)工作完成情况兑现奖惩。镇(区)及相关部门每3天汇报一次进度,政府每周进行工作通报,以保证新农保工作的扎实推进。
经过两年的实践与探索,沛县"新农保"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新农保"制度的有效衔接面临一些障碍、农村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仍然有待发展、"新农保"基金管理有待加强等。"新农保"的施行,关乎所有农民的福祉,应当在兼顾现实与长远的基础上,目前着力打造坚实的"新农保"管理基础,构建有效的管理平台和稳定的管理机构,推进"新农保"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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