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市场人士提出,政策应在以下几方面对养老金公司的业务创新给予扶持,以推动行业发展:推出信托型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产品;允许参与第一支柱养老保障资金管理业务,参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等;监管机构为养老金管理的投资专户、通道开设、资源获取和投资产品创新开发提供指导和支持;大型保险集团获取特许资源后可以向专营养老保险机构按市场化方式分销股权计划产品;支持年金资金投资于重大基础设施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和优秀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股权计划。
上述一切创新,都有待长江养老等养老险公司在政策扶持下和政策的逐渐开闸过程中,积极去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