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试点遇冷
不仅全国范围的政策“吹风”遭遇民意抵制,在先行一步的试点地区,劳动者对“延迟退休”新政也不感冒。
2010年10月1日开始,上海展开城镇企业职工“柔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尝试。虽然在政府语境中,始终未承认此为延迟退休,但在学界看来,上海的做法实质就是“延迟退休”。
根据其文件:参与“柔性延迟领取养老金”的人,在年满退休年龄后,虽然医保等其他社保均按退休办理,不再缴费,但继续工作期间,其仍需继续正常缴纳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的时限,也随继续工作的年限推迟。上海因而被认为是中国唯一展开延迟退休尝试的地方。
受困于地方无法修改法定退休年龄,也考虑到公众接受度,上海的“柔性延迟领取养老金”政策并非强制执行,只需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并达成一致即可,延长期最多五年,“男性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周岁”。而且,这项政策涵盖人群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有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技能人员,以及企业需要的其他人员”。
种种条件,限制了参与者人数,根据上海社会科学院常务副院长左学金得到的数据,试点两年至今,参与人数仅以数千计,相较于上海现有的300多万退休职工,这几可忽略不计。
左学金分析,试点遇冷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均无积极性。
目前上海最低工资1480元,城镇职工平均养老金2000多元,对低收入者来说,养老金和工资差距不大,所以多不愿延迟退休。
对高收入的管理层和技术人员而言,按时退休并领取养老金之后,往往会被企业返聘,叠加之下可获得双份收入,更为合算。对企业来说,返聘已退休人员,不必支付其养老保险,显然雇佣成本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