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从12月12日起,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开始办理本省户籍超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
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能补缴呢?需要什么证明材料呢?农业户籍与非农业户籍有什么区别呢?符合条件的超龄人员应该怎么办理呢?昨日,记者带着以上问题走访了海口市社保局。
非农业户籍超龄人员须知
补缴资格条件
2011年12月31日前男达到或超过60周岁、女达到或超过55周岁(以下简称超龄人员),且具有本省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本通知要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一)曾有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从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原用人单位从业人员;
(二)曾经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
(三)曾经参加过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因缴费年限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已作一次性支付待遇处理并已终止了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或曾经参加过我省基本养老保险,未作一次性支付待遇处理的人员;
(四)原集体企业的五七工、家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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