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将本人户口薄、身份证、人事档案、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或其他有关劳动关系的原始证明材料和《申请表》一起送到超龄人员业务受理窗口。
三、养老科审查确认后,分三类进行: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送登记科核算打印缴费单;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实行退档;对于有疑问的人员要求补充相关材料。
四、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前来领取《海南省未参保超龄人员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审批表》。
五、超龄人员凭《海南省未参保超龄人员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审批表》到地税社保费征稽局缴费,要求一个月之内完成缴费手续。
六、提供农保局的相关证明材料。即未享受任何养老保险待遇的,须提供农保经办机构开具的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证明;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按琼人社发[2012]341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办理终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并退还已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后,开具有关证明材料。
七、超龄人员在缴费完成10-15天后,到三楼大厅社保关系窗口打印《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清单》,填写《退休申请表》和《海口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表》,并将《退休申请表》、《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清单》、《海口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表》、市农保局出具的未参保或已停保退保的证明、地税社保费征稽局缴费时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复印件同时送交超龄业务受理窗口申办退休。同时须提供本人在农行或邮储银行开具的养老金专用存折复印件。
八、审核退休并计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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