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审批程序不规范。在抽查的8101个居委会和村委会中,有719个居委会和村委会未按规定程序审批低保对象,有210个居委会和村委会存在干部人为确定低保对象的情况。
三是医疗救助不作为。到2011年年底,有2514个县共结余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26亿元,相当于这些地区当年医疗救助资金财政投入的80%。但是,这些地区按政策得到医疗救助资金资助的低保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仅占63.69%。
四是资金管理不得当。审计发现:有1个省(本级)5个市(本级)31个县城低保资金约有11亿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部分地区在会计记账和核算方面存在问题,涉及的金额将近4亿元。有24个市(本级)344个县财政应补助的低保资金24亿元未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有1个省(本级)9个市(本级)79个县不及时发放待遇,涉及的金额达5亿元;部分地区低保人员变动情况未及时上报,造成上级多拨付3亿元城乡低保资金。部分地区有将近4亿元低保资金在不同保障项目间相互串用,未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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