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钧:社会救助法律未获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对"社会救助"概念的理解有分歧。“社会救助”是一个专有名词,多用于社会政策、社会保障领域,其含义并不是一些专家所理解的“社会的”救助。就其定义而言,社会救助就是国家通过立法对生活有困难的低收入群体实施的旨在帮助他们达到最起码的生活水准的社会保障制度。因为在中文语境中,“社会”一词有特殊的含义,于是引申出五花八门的各种歧义。
例如,各种“社会帮扶”,就其性质而言,本应该属于慈善事业立法的范畴,但有人提出应将“社会帮扶”纳入社会救助法律。目前慈善立法也已摆上全国人大的议事日程,如果社会救助法律把慈善的内容包括进去了,那么慈善事业法又去规范哪些法律关系呢?
遏制“人情保”有待立法规范
个别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素质不高,造成一些地区出现“工作保”、“人情保”等问题。基层社会救助专业化需要社会救助法律来规范
记者:在您看来,社会救助法律中最需要解决的是什么问题?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