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保留、取消和修改相结合,对不同类型的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对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不同的退休年龄管理制度。对公务员,以保留和修改为重点,通过完善公务员法,实行依法管理。对企事业单位人员,以取消和修改为重点,通过修改劳动法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等,主要实行市场化管理。在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人员退休之间建立连接,允许公务员从国家机关退休后可以在企事业单位参加工作,再从企事业单位退休。
——重点渐进延长女公务员的基本退休年龄
对公务员,保留60岁为一般男公务员的基本退休年龄的制度,重点渐进延长女公务员的基本退休年龄,允许个人在达到基本退休年龄后申请适当延长,允许个人在达到最低退休年龄以上申请退休。
对一般公务员中的男同志,保留60岁为一般男公务员的基本退休年龄的制度,允许达到60岁以后在个人自愿情况下可以申请延长,延长不超过65岁。对一般公务员中的女同志的基本退休年龄进行修改,统一延长到60岁,与男同志的退休年龄一致,允许达到60岁以后在个人自愿情况下也可以再申请延长,但最长也不超过65岁。允许个人在达到最低退休年龄以上申请退休,向企事业单位进行流动。
——对企事业单位职工,重点取消对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年龄的管制,鼓励个人及其用人单位延长实际退休年龄
对企事业单位的就业人员,取消对基本退休年龄的强制性规定,规定企事业单位不得以年龄为理由强制人们离职及退休,同时规定职工个人在达到最低退休年龄以上,企事业单位不得以年龄为理由限制人们退休,最低退休年龄统一为50岁,无论是男同志,还是女同志,在达到这一年龄之上都可以申请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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