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改革如何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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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基本养老保险作为个人养老的强制保障,应坚持不增加人民负担,不降低保障水平的基本思路。补充养老保险需鼓励民企和国企齐头并进。
4.引入专业机构,提高养老基金收益,是用市场化途径解决难题的有力尝试,却仍面临一定问题
提及养老金收益,需要首先澄清一组概念:社会保障基金与
社会保险基金。二者虽然同为“社保基金”,但其来源和投向存在明显差异。社会保障基金是由中央财政拨入、国有股减持划入、彩票公益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及部分投资收益组成的,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集中运营管理。其主要投向较为灵活,除银行存款、国债外,还可投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如绩优股票、投资级债券等。投资收益率较高,2015年达到15.19%。其主要用于未来人口老龄高峰到来时弥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不足,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战略储备金,通常不会支取。而生活中通常涉及到的“五险”,均为社会保险基金范畴,由各级人社部门直接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由于其即收即付特性,对流动性和安全性要求较高,之前只能存入指定银行或购买国债,投资收益率较低。该基金目前刚刚开始进行证券投资的尝试。
当前社会上普遍提及的提高养老金投资收益,主要指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收益。此前,广东省和山东省分别于2012和2015年将部分企业养老保险资金交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一并管理,是对引入专业机构提高投资收益的有益尝试,收到了良好的成效。目前人社部在积极启动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组织第一批委托省份与社保基金会签订合同,公告第一批养老基金管理机构。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始终共存。鉴于养老金的特殊性,尽管总体风险可控,一旦出现投资失误或系统性风险,很可能导致社会过度解读,增加沟通成本。第二,避免变为第二支“国家队”,给市场留下过度干预的印象。
5.降低基本养老金缴存比例,提高年金等补充养老方式的保障力度,需要慎重把握衔接节奏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缴存比例为28%,处于世界较高水平。许多观点认为,降低基本养老缴存比例,不仅有利于企业减负,也能促使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等补充养老保障的发展。笔者认为,尽管国际通行规则值得参考,但如果实施进度把控不力,容易产生诸多问题。
首先,在承诺替代率不变的情况下,基本养老收支失衡将继续加剧,无疑会增大财政补贴负担,使部分地区本就捉襟见肘的财政状况雪上加霜。第二,降低缴存比例并不代表公众会将少缴的部分转而投入年金和商业保险。当前年金和商业保险规模没有达到应有水平,主要源于国人保险意识相对淡薄,而非缺乏资金来源。保险意识强化到国际水平,尚需相当长时间的培育。在此过程中如衔接不好,管理部门很可能面临养老金收入减少和年金停滞不前的双重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