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吉林省亦参照国家发改委去年9月公布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确定了最终中标价。
“招投标、零差价后,老百姓得的实惠是小头,药商得的是大头”,吉林省公主岭市(隶属四平市)卫生局副局长赵中立说。
吉林省永新医药集团董事长刘永新告诉本刊记者,招投标价格与流通企业关系不大,主要由生产厂家报价。从生产企业的角度看,可能是为给流通企业预留一部分配送费用而提高了价格。“以青霉素为例,中标价格是1元钱,生产企业给我们是9毛钱,留了1毛钱的配送费用。”
然而,配送费到底应该几个点,刘永新说大家心里都没数,以青霉素为例,配送到长春市,1毛钱肯定够了,但是如果配送到乡镇医院,成本肯定要增加。“这个配送成本多大比例合适,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测算出来,生产企业一般会给我们留10~15个点。”
原因之二是基本药物推开后,医院“隐性”的经费缺口问题凸显。
记者采访发现,基层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现象远比想象中严重,药品加成远远高于国家规定的15%~25%,有的达到60%~70%。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由于其人才匮乏、设备陈旧、技术水平低等原因,药品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例甚至高达80%~90%。
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后,基层医疗机构受到很大冲击,收入急剧下降。九台市龙家堡镇卫生院今年前5个月收入140万元,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六七八九四个月,医院总收入降至50万元。
一位基层医务人员向本刊记者表达不解:“药品是一个利益链条,这个链条上有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最后才是医院。为什么这个利益链的前两个环节不动,只动医院这个最后环节呢?”
赵中立表示,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4个多月来,全市31个基层医疗机构已经拖欠药款70多万元、职工工资8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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