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后,除了长春市,吉林全省多数基层医疗机构只拿到了省里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有些卫生院连这5万元也没有足额拿到。
“不让卖药,又不给补偿,再这样下去就挺不住了”,一些基层卫生院院长反映,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的这几个月,医院全靠东挪西借维持。赵中立说,由于基层医疗机构有公共卫生均等化补贴,暂时可以勉力支撑,“如果新年后还是这种状态,职工即使不上访,也会不干了。”
业内人士分析称,吉林省相关部门曾对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如何补偿进行过测算,但是卫生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统计口径与计算方法不太一致,以致在核定收支和任务时很难达成一致。加上国家层面的大政策不出,地方操作起来无所适从。
有基层卫生工作者呼吁,国家应尽快研究基本药物综合改革配套措施,或者用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目前基本药物制度推进艰难的关键在于,从省里到地方都是单一执行医改,执行零差价,其他政策都不到位”。
在中国不少县级财政是“吃饭财政”、“喝粥财政”的现实下,基层医疗机构渴盼的补偿途径,仍有待寻觅。
补偿机制的滞后,是否会拖慢基本药物制度自身的建设进程,甚至使已经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另谋出路”、形成反弹,颇令人关切。
除补偿不到位外,基本药物品种不够多、便宜药消失、招标采购“重价格、轻质量”等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周岁后的基本药物制度,将如何应对上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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