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这种分期住院是违规行为
随后,记者把林女士的遭遇告诉医保部门,医保办对这类情况并不吃惊,因为偶尔会接到这类病号的投诉,归纳起来,被“分期住院”的患者一般为重症患者,因为这种病号产生的医疗费用较高。
同时,济南市医疗保险办公室也澄清:医保部门从未作过“住院不能超过15天,一次治疗限额1万元”的规定。事实上,医院这种举动是明显的分期住院、推脱拒绝医保病号的行为,违反了“医保协议”规定。
济南市医保办负责人说:“医保办强调,定点医院在病情不允许的情况下,绝不能要求病人出院,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医院承担。”“限制住院时间和费用有悖医疗原则、损害医保病号利益。”对于林女士一家的误解,该负责人说,没有哪个医生敢公开宣称医保办有这样的规定,“但不排除部分医院或医生在私下进行曲解和误导”。
争辩:医院称医保部门也有责任
对于医保部门的回应,医院直称对方也有责任。驻济某三甲医院医保办负责人就说,正是因为目前的医保政策的结算办法不科学,使“医院收的医保病人越多,亏损越大”。
为了进一步了解内情,记者找到历下区一大型医院相熟的一位医保办工作人员。她向记者详细点明了个中缘由:这与去年7月起,济南市新实施的“总量控制、总额预付”的结算方法有关。
与全国大多数地区一样,济南市医保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出院费实行的是,总费用定额和人次定额的“双定额”考核。
市医保办根据各医疗单位的不同级别和类别以及所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量,参照上年或前三年医疗费用实际支出水平,剔除不合理开支、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确定医院的定额控制指标。
去年,省级医院医保患者的次均住院结算标准为1.2万元,市级医院医保患者则为1万元。这个钱到医院各科室后,又做了二次分配,如外科等大病患者较多的科室,而皮肤科等重病号少的科室,分配得就少,一般四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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