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地说就是:花费总数不能超过基金“大盘子”。“举个例子,如果医保办每个月拨给我们医院50万元,医保病人花完后,多余的钱就得医院垫付。”和记者相熟的这位工作人员说,要是超过定额,部分医院就想方设法让病人出院,或采用分期住院、迫其转院等,以防止超支后医保办扣款。
对此,市医保办工作人员强调,1万或1.2万这个参考标准并不是定死了每个医保病人住院费用只能用那么多,超过了医保就不负责。如果哪个医院出现因为这个标准推诿重病病人,或出现每次住院费用达到标准就让病人出院的情况,就属于“违规”,医保办有权处理该医院,并拒付医保金。去年,市中区一家医院就因此被罚了100万元。
医保定额让医患闹上法庭
定额结算办法只针对医院,不影响病号,如有医院用这个定额标准“难为”病号就是违规,医保办是这样理解和规定的,而医院对此认同吗?多数医院的观点是,医保部门制定的规则有问题,还有转嫁矛盾之嫌。
诉苦:超额的很难报
前天上午,谈到定额问题,地处历下区的一家知名医院负责人就倒起“苦水”,“医保病号看病,我们尽心尽力救治,垫了很多钱。找医保部门报销时,他们却以超支为由不支付!”
在这家医院医保办主任办公桌上,记者看到一份医保统筹费用表。统计显示,市医保办为该院3月定额320万元,而实际上医院当月的医保病人费用为360多万元,超出定额40万元。“这仅仅是一个月的,医保去年还欠我们三四百万元,压这么多钱也会影响医院建设。”他指着住院楼右侧的一块空地说,“这不,病房楼扩建迟迟不能开工,医院接待病号的能力就靠这个来提高呀。”“这还算少的,最多的一年能超1000多万。”一位卫生行政官员吐露了实情:“虽然没准确的统计数字,但据我所知,医院超定额现象在济南很普遍。”
在这种情况下,医保办给医院下定额,医院就将定额指标分配给各个科室,超支部分只能由科室自己承担。于是各科室又会想方设法将风险转嫁到病号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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