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至2007年,国务院决定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作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辅助性手段,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少年儿童即被囊括其中。这项政策以大病统筹为主,儿童住院和门诊大病支出能够实现55%~65%的报销,其基本精神就是“保大病”。
北京作为首批79个医疗保险改革试点城市之一,于2007年开始执行“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是每人每年100元,个人或家庭缴纳50元,财政补助50元,2011年年初开始,个人缴费部分增加到了100元。
超出650元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可按70%的比例报销,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可报销17万元。17万元的最高报销额度能够覆盖主要的儿童大病,满足基本的治疗费用,但是对于那些治疗费用超高的病种,仍不能一次解决所有的问题。
以白血病为例,低危、中危的患儿在2~2年半的治疗时间里至少要花费8万~10万元,如果是高危,要考虑骨髓移植,费用则达30万~40万元。而其他城市的支付水平与北京相比,尚有很大差距,哈尔滨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成都则规定累积不超过8万元,大部分城市的支付额度都不足10万元。
城镇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并未实现全面覆盖,支付最高限额的水平仍不能满足特大疾病的治疗费用,这使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中的儿童大病医疗并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新农合应该保大病
而在农村,2003年即开始试点的新农合虽然将儿童纳入其中,但农村中儿童大病的发生率比城市更高,一旦发生大病,他们通常选择到城市就医,这就产生了在异地看病、在当地报销的“糊涂账”。
每个省市的缴费水平都不一样,一些城市的缴费水平偏低,而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医保水平比较高,所以会出现回当地报销后补偿很少的情况,地区差异造成的问题会让很多人游离于政策范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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