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这个解释似乎是有点道理,但是真的能说得通吗?我们来看看这次医保药品目录的更换到底是在什么时候。
我们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查到这样一份文件,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10年6月4日印发了一个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其中第11条明确规定:药品目录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各个统筹地区要在201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药品数据库的更新工作。
这一点我们也通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保处得到了证实,这是最新的一次更换药品目录的操作。
记者:按照规定应该是7月1日之前更换药品目录的,对吧?
工作人员:我们是7月1日起就开始执行,各个统筹区都已经做好了药品数据库的更新。
记者:这个数据库的更新是由医院自己来更新,还是有统一更新的系统呢?
工作人员:像三甲医院是他们自己联网的。
让我们感觉到非常奇怪的是张女士的母亲是在2010年12月份入住医院的,这个时候距离药品目录的更改已经过去了5个多月的时间,而医院发现目录更改错误居然是在张女士提出问题之后也就是说医院这一错误持续了至少六个月的时间,这么长的时间有多少人在福建协和医院看过病,有多少应该走医保程序的药品最后都由病人自己买单了呢?
这当中错收的钱到底有多少?另外,作为福建省医保中心,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面理应该受理不少来自协和医院的医药费的清单,他们难道没有发现协和医院的计算方法存在错误吗?
更让张女士感到疑惑的是,出了这么大的失误和漏洞居然没有一声道歉,也从来没有发表过任何的声明,完全没有认错和处理问题的态度,现在张女士还是希望医院和医保中心能够给出一个回复。
张女士:协和医院出的错误,这个错误是谁买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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