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认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如果要是能够做得更好的话,它应该和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应该分开,它应该独立出来,成为一个自身的独立的一个体系。为什么呢?因为这个人群是比较特殊的,这个人群是到处流动的。我们的数据表明,一个农民工在一个城市最多三年,一个城市当中农民工的流动率是30%左右。而且在金融危机的情况下,流动性更高。所以这样的话,如果我们城镇当中的,包括养老保险,不能实现全国统筹的话,你就不能解决农民工的统筹问题,这样农民就需要一个独立的一个社会保障体系。而且这样一个比较独立的社会保障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统一省与省之间的制度,这样的话,就可以使得农民工本身,在他不改变他的身份的情况下,他可以在全国的范围内,带着他的养老保险,或带着他的医疗保险,带着这种保险走。相当于他在银行存了一笔钱一样,他到哪里都可以把这个钱取出来用,这样的话,就可能需要这样一个独立的体系。
当然这种情况可能有人说,它可能会产生碎片化的问题,本来我们社会保障制度就是碎片化,在这样一个碎片化的情况下,把农民工单独列出来,又增加了碎片化的问题,我想这个碎片化,可能是现有的制度下,不得不采取的这样一个过渡性的形式。等到我们全国的养老保险实现了统筹的情况下,我想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就可以和全国的养老保险进一步衔接起来。如果全国职工的养老保险统筹不衔接起来,农民工很难把他纳入到这样一个体系当中来。
另外,要考虑到如果他作为一个独立人,这个保险制度,就要考虑到他和他的相关的制度的衔接问题,什么衔接呢?可能很多农民工在城市干了一段时间,回到农村了,这样的话,他现有的城市当中给他建立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和他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怎么把它衔接起来?另外,他有可能以后就转入城市正式的职工,或者城市居民,就和城市的社会保障怎么衔接起来?当然这里有很多制度上的设计问题,但是我想这应该是作为一个很重要的一个政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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