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附加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终身寿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保险条款、投保单、合法有效的声明、体检报告书、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文件构成。主险合同中与本合同相关的部分亦作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
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投保人:与主险合同规定一致。
二、被保险人:凡出生90天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学习,且持有效主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并且主险合同有效的前提下,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或者自本合同生效(复效)之日起90天后发生疾病或症状,经医生诊断须住院治疗,保险人对其住院治疗期间依下列约定给付住院补贴金:
一、医疗补贴金:保险人按日住院补贴金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医疗补贴金;
二、看护补贴金:保险人按日住院补贴金的50%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看护补贴金;
三、营养补贴金:保险人按日住院补贴金的50%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营养补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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