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2011年7月正式实施的社保法,已经明确提出“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此前,人社部、卫生部等也曾就此专门下发过文件。但《保险中介》杂志记者调查发现,医保关系转移,在当今国内体制下,仍然困难重重。
杨明德今年48岁,来自广西南部的一个贫穷小山村。在深圳这座繁华的城市里,他是千千万万名泥水工的一员。
一年前,杨明德查出患肾结石,医生告诉他,治这种病要做激光手术,花费大约1万元。杨明德户籍不在深圳,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而他在广西农村也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如在深圳进行手术,则无法享受本地医保报销,1万元医疗费对于杨明德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于是他放弃了异地治疗的机会。
病痛时,杨明德就强忍着,豆大的汗一颗一颗往外冒。为了治病,杨明德托人找了些偏方,苦口的中药当水喝,喝了半年仍不见效。半个月前,杨明德再次病痛发作,在工友的极力劝说下,他回广西当地的县级医院进行手术。医生告诉他:“你来得太晚了,这病要是早治疗,是很容易解决的。如今因细菌感染,引发了败血症。”
户籍藩篱
在深圳,何止一个“杨明德”?
据了解,深圳常住人口超过1300万,但本地户籍人口只有250多万,外来人口超过80%,毫无疑问是全国第一移民城市。作为广东异地务工人员最多的城市之一,深圳很多异地务工人员换工作比较频繁,尤其是农民工,在医保等社会保障方面处于弱势。
当前,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相当复杂。纵向按人群分,有着三大制度:在城市就业的劳动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下称“职工医保”),无业的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称“居民医保”),而农民则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称“新农合”)。而横向在地域上,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仅在市县一级,不同统筹地区的缴费标准、报销比例都有着不同的规定。一旦参保人居住、就业情况发生变动,就需要不同地区、不同制度的衔接,可能的情形多达九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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