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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医保什么时候办理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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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汕头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应于缴费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缴费,每年的1月1日至6月10日为办理下一个社保年度参保的缴费期,超过期限的,本年度不再受理,下一年度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十、跨社保年度住院的医疗费用结算

  参保人住院就医的时间跨社保年度并已按规定缴纳下一个社保年度保险费的,其医疗保险待遇根据社保年度分段计算,下一个社保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算起付标准。

  参保人住院就医的时间跨社保年度但未缴纳下一个社保年度保险费的,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截止时间为社保年度内最后一日。

  十一、办理居民医保申报业务时间

  每月1至25日工作日为受理参保家庭申请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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