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跨社保年度住院的医疗费用结算
参保人住院就医的时间跨社保年度并已按规定缴纳下一个社保年度保险费的,其医疗保险待遇根据社保年度分段计算,下一个社保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算起付标准。
参保人住院就医的时间跨社保年度但未缴纳下一个社保年度保险费的,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截止时间为社保年度内最后一日。
十一、办理居民医保申报业务时间
每月1至25日工作日为受理参保家庭申请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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