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自2009年的新一轮医改进程中,医保的福利化色彩不断加重。
医保制度在设立之初,虽定位为社会保险,具有二次分配功能,但仍是以保障疾病风险为主,避免参保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其体现就在于,保障范围仅限于住院,报销目录范围也相对小。
而此轮医改,强调政策和财政投入对民生倾斜,医保政策的目标逐渐转变为“降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和“病有所医”,保障水平和保障范围都迅速加码,福利色彩增强,使其逐渐偏离了最初的“保大病”“防风险”的功能定位。福利色彩的增加进一步加大了医保收支平衡的财务压力,不利于医保的可持续性。
从整体而言,中国的医保目前仍处于保障不足的状况,但在北京、上海等各资源集中的大城市中,已经出现保障水平过高、范围过大的迹象。
2011年,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64.10%和52.2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则分别达到49.20%和44.87%。2013年,新农合的实际报销比将达到55%。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筹资主要来源于财政投入,福利色彩显著。
在保障水平高的北京,个人就医自付的比例已经降至约20%的水平,这一比例甚至低于人均GDP相近时期的美国。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指出,当参保人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比例低于25%时,约束力过弱,参保人就会倾向于过度使用医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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