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付标准以下以及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负担的部分,由个人账户或个人现金支付。“为提高个人账户使用效率,个人账户结余过多的,可以扩大个人账户支出范围。”细则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具体方案。
对一些意外情况的医保基金支付,细则也作了详细规定——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以及设立家庭病床医保费用结算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参保人员在境外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除急救和抢救外,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意外风险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由同级人民政府拨付专款解决。
医保中断缴费怎么办?
因单位原因导致医保无保
职工可申请清欠细则制定了医保中断前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及医保待遇处理办法。
1.中断时间不超过(含)3个月,应以本人当期医保缴费工资为基数补缴后,中断缴费期间方可按正常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
2.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的,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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