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社会都可以提供公共服务,关键是谁提供的服务更好
党的十八大提出,“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
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市场、社会的作用,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主要目的。
新一届国务院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做出重大部署,明确要求在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利用社会力量,加大购买服务的力度。
2013年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会议指出,创新方式,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事、政社分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2013年9月30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十二五”时期,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在各地逐步推开,统一有效的购买服务平台和机制初步形成,相关制度法规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到2020年,在全国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
中央的上述决策部署,释放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信号,对政府创新方式、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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