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为便于征缴,一般以上一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目前,一些地方为整合经办资源,实行社会保险费的统一征收和统一稽核试点,并将各险种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统一为单位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这种做法方便了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有利于提高稽核效率。
四、结语
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在规范的基础上坚持标准,是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的基础,是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