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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门诊看病 个体户生孩子都能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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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系千家万户、关乎每个人切身利益的《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出台了 !9月18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市政府法制办、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办法》的特点、内容和改革红利进行了详细解读。
  经过各方不懈努力,2014年9月2日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王新锋说,《办法》的正式出台,是本市社会医疗保险事业进入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办法》的出台,破除了城乡分割的制度壁垒和城乡居民的身份界限,实现城镇和农村居民公平参保和享受待遇;构建了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为主的综合性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消费需求;进一步提高了各类参保人的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农村居民成为制度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合在哪里,有啥好处?

  记者了解到,新的医保制度,既坚持了制度的一体化设计,体现城乡医保制度的公平普惠,又坚持了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体现效率与差别。在具体待遇设计上,坚持了差异化的待遇趋同设计,同类参保群体待遇就高设计,有关待遇进行了统一调整和规范。

  按照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刘林瑞的解读,《办法》将原三个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分别调整的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项医保制度,纳入《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统一规范,并将原有的三项医疗保险整合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两项保险,其中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整合了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两项制度。

  刘林瑞说,为消除城乡医保的制度差异,打破原有城乡分割造成的制度壁垒,体现制度的公平普惠,《办法》规定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统一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三层保障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主要保障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大病医疗保险”主要解决参保人范围内费用个人负担过重问题,大病医疗救助主要解决参保人范围外费用个人负担过重问题。《办法》同时规定,社会医疗保险与民政部门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工会系统的职工医疗互助制度、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以更好地体现国家有关社会医疗保障“补短板、兜底线、促公平”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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