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不得已情况下裁减人员,对企业也会是一个不小的损失。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在合法裁员时也要支付给工人经济补偿金。等到企业再需要人时,又要重新招聘,再进行岗位培训,造成了人力资源和经济上的浪费。
预防失业,失业保险应有功能
从1999年国务院颁布施行《失业保险条例》到现在,失业保险制度已实施10年。
权威资料显示:条例实施后,参保人数从1998年的7928万人增加到2007年底的11645万人,净增3717万人;累计为2500多万失业人员提供了失业保险待遇,其间还向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调剂资金280多亿元;年度基金收入从1998年的68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468亿元。
硬币的另一面是,基金滚存结余越来越多与制度功能发挥不充分的矛盾也愈加突出。
据了解,到2008年底,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已达1200多亿元,而全国月均失业保险金水平只有387元。医疗保障水平较低且游离于医疗保险之外,而促进就业支出只有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两项,支出也仅占基金总支出的不到15%。
“按理说,失业保险基金不应长期大量积累,应该是稍有结余、现收现付,这么多的基金结余没有被利用起来是不正常的。所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拿出一部分钱来进行失业预防对于预防和解决当前的就业难题是必要的,也是合适的。”
吕学静说,综合各国的做法,相较工人失业后被动地去补救,把预防失业作为第一道防线是一种更为积极的方式。而且从长远来讲,这对于将来整个国家稳定就业也会发挥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重要功能也愈来愈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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