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欠款扣除
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派发红利、退还现金价值、退还保险费或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时,会先行扣除您在本合同项下的保单借款(包括自动借款)及利息、欠交保险费及利息。
8。4通讯地址变更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利益,您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请及时书面通知我们。如果您没有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我们,我们按本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最新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您。
8。5司法鉴定
我们有权要求通过司法鉴定机构对保险事故进行鉴定;您、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应当予以配合。
8。6争议处理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您需要了解的重要术语
9。1保险单周年日
本合同生效日在以后每年的对应日为保险单周年日,如果当年无此对应日,则以生效日前一日的对应日为该年的保险单周年日。
9。2保险单年度
本合同生效日(或保险单周年日)起至下一个保险单周年日为一个保险单年度。
9。3保险费应付日
保险合同生效日在每月、每季、每半年或每年(根据交费方式确定)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此对应日,则以生效日的前一日为对应日。
9。4周岁
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按出生后所经过的整年计算,不满一整年的部分不计。例如,出生日期为2007年11月1日,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期间为0周岁,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期间为1周岁,依此类推。
9。5酒后驾驶
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
9。6无有效驾驶证件驾驶
指发生保险事故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没有驾驶证驾驶;(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3)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4)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驶;(5)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6)持学习驾驶证在高速公路上驾车或实习期在高速公路上驾车;(7)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无有效驾驶证驾驶的情况。
9。7无有效行驶证件
指发生保险事故时没有有关机关颁发的准予机动交通工具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行驶证在申办过程中也视作无有效行驶证件。
9。8艾滋病(AIDS)
指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订的定义为准,若在血液样本中发现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为已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
9。9艾滋病病毒(HIV)
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9。10现金价值
此“金额”载明于保险单上。
9。11手续费
指每份保险合同平均承担的我们公司营业费用、佣金以及我们对该保险合同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三项之和。在第一、第二保险单年度,本合同的手续费为所有已交保险费扣除本合同当时现金价值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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