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稳步推进
城乡居民大病医保的远景,是与三项基本医保合并,实现基本医保的全部民营化。当务之急是先探索出成功模式,不可急于全面铺开。在广东湛江,保险公司已经同时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并与人社部门一体化合署办公平台,建议当地政府成立卫生部门、人社部门等参加的医疗管理综合办公室,引导保险公司对医院实施精细化管理,尝试推行总额预付管理,探索按病种分组付费,以及和医院谈判临床路径。探索出保险公司规范医疗行为并控制医疗费用的可复制模式,为中国医改探索新路。
在鼓励大病保险民营化的同时,不搞一刀切。当地政府人社部门不愿意保险公司经办的,可以由人社部门自己经办大病保险。在人社部门不情愿和不配合的情况下,会出现刻意压低标价导致保险公司退出竞标或者以后亏损退出,以及保险公司无力单独和医院谈判进而无力影响医疗行为,使得大病保险民营化流于形式。
3.创新机制
逐步取消招标制,尝试引入健康保险交易所作为大病保险交易平台。健康保险交易所可以实现大病保险民营化与强制保险的结合,提供多家保险机构和多层次大病保险计划供参保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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