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6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随后,山东省卫生厅、发改委、财政厅、民政厅、保监局五部门联合下发《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确立了“政府主导,引入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试点思路,在全省实现统筹,即统一筹资标准、报销目录和报销政策,在新农合报销基础上,对20类大病再次给予补偿,形成多层次的保障机制,进一步减轻个人负担。
这就是被山东广大农户亲切称作“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试点方案,具体而言,2013年按照人均15元的标准从新农合资金中划拨为大病保险保费,对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合理比例进行补偿,每年最高补偿额达20万元。
按照“商保承办”的试点思路,中国人寿取得了山东省济南、青岛、枣庄、烟台、潍坊、泰安、日照、菏泽等8个地区的大病保险开办资格,涉及参合人员近3300万人,这一规模在中国人寿全国范围内乃至全行业内也占据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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