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专家教你买保险 > 正文
中国人寿山东新农合大病保险“以小博大”铺开试点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去年大病保险政策的颁布对于减轻百姓治大病开销负担,防止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无疑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全国各省市已纷纷落实,因地制宜,拟定下发了实施方案。

  去年10月16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随后,山东省卫生厅、发改委、财政厅、民政厅、保监局五部门联合下发《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确立了“政府主导,引入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试点思路,在全省实现统筹,即统一筹资标准、报销目录和报销政策,在新农合报销基础上,对20类大病再次给予补偿,形成多层次的保障机制,进一步减轻个人负担。

  这就是被山东广大农户亲切称作“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试点方案,具体而言,2013年按照人均15元的标准从新农合资金中划拨为大病保险保费,对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合理比例进行补偿,每年最高补偿额达20万元。

  按照“商保承办”的试点思路,中国人寿取得了山东省济南、青岛、枣庄、烟台、潍坊、泰安、日照、菏泽等8个地区的大病保险开办资格,涉及参合人员近3300万人,这一规模在中国人寿全国范围内乃至全行业内也占据前位。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